
郑州:12月起不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将被罚款
郑州:12月起不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将被罚款
从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,《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,不按要求投放垃圾,将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50元罚款。
该办法主要适用于已经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、公共单位和公共区域。根据规定,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置。不按要求投放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将处以相应罚款。
此外,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路线收集、运输生活垃圾的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。
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,按照要求,今年底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70%,明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5%。截至9月底,郑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74.11%。
目前,除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以外,郑州市所有公共单位、公共区域都已经或正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。
相关部门提醒,在市政道路、广场、公园、机场、车站、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区域,只设有可回收物、其他垃圾两类容器,市民可将手头的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带至单位、企业或者家中再分类投放。
郑州生活垃圾怎么分类?
厨余垃圾: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有机类生活垃圾,包括固体食物、蛋壳、瓜果皮核、茶渣等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果蔬垃圾等
可回收物: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,包括玻璃、纸类、塑料、金属、大件垃圾和废旧织物等
有害垃圾: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,包括废电池、废荧光灯管、废温度计、废血压计、废药品及其包装物,废油漆、溶剂及其包装物,废杀虫剂、消毒剂及其包装物,废胶片及废相纸等
其他垃圾: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,包括灰土陶瓷、废弃卫生巾、一次性纸尿布、餐巾纸等难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
来源:大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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